在已经成为常规事件的情况下, 负担得起的护理法 (ACA)发生了另一项变化,这一次是《保护员工负担得起的保险范围(PACE)法案》的形式。由总统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签署的最新法案允许各州为团体保险目的更改小型企业的定义,这意味着成千上万名员工的保费可能不会像最初担心的那样增加。
新法律授予了“在确定小团体市场中雇主规模方面的灵活性”,使他们可以将小雇主的定义扩展到最多拥有100名员工的组织。从本质上讲,《 PACE法》废除了小雇主定义的强制性更改,该更改从之前的50名雇员增加到最大100名雇员。
参议员让娜·沙欣(D-N.H。)和蒂姆·斯科特(Tim Scott)(R-S.C。)共同发起了这项立法,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一致通过。
沙欣说:“这项立法通过限制潜在的保费增长并让各州确定最适合其市场的方式,对中小企业的法律进行了有益的修改。”
适用的大型雇主身份保持不变
尽管进行了此更新,但就雇主分担责任规则而言,该法案并不影响大型雇主(又名适用的大型雇主,ALE)的定义,该规则要求组织为雇员提供最低限度的基本保险或受到处罚。仍然需要所有ALE将所需表格提交给 国税局 并适当地将其提供给全职员工。
为什么大型集团市场很重要
允许拥有51至100名员工的组织留在大型市场中意义重大,因为有许多ACA要求适用于小型团体而非大型团体。可以相信,对于重新定义为该类别的企业,小组要求会增加保费。
本博客的内容旨在使感兴趣的各方仅出于教育目的了解法律和行业发展情况。它不旨在作为法律意见或税务建议,并且不应被视为法律或税务建议的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