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总统签署了《 2010年税收减免,失业保险重新授权和创造就业机会法案》。该法案包括将布什时代的所得税延长两年,将雇员工资削减两个百分点。 2011年的工资税和自雇税,以及对个人和企业的追溯减免税政策。
该法案的主要规定,其中大部分是临时性的,包括:
临时雇员薪金减税
根据现行法律,FICA税包括两部分:(1)老年,幸存者和伤残保险(OASDI)占承保工资总额的6.2%,2010年的工资基数为$ 106,800,以及(2)Medicare医院保险( HI)税等于所有工资的1.45%。雇主和雇员受FICA的金额相同,2010年为7.65%。
该法案于2011年将OASDI税项税率暂时降低为有薪雇员的4.2%和自雇人士的10.4%。
教育奖励税收抵免
根据该法案,某些教育福利将延长至2012年。如果满足某些要求,则从收入和就业税角度而言,雇主每年最多可向雇员提供$ 5,250的教育援助。
临时延长过期规定
以下规定通常延长两年:
- 营业税减免
- 研究税收抵免
- 印度就业税收抵免
- 新市场税收抵免
- 制服服务现役人员的雇主薪金抵免
- 为期15年的直线成本回收,用于合格的租赁权益改良,合格的餐厅建筑和改良以及合格的零售改良
- 加强慈善扣除以增加食物存量
- 为教育目的而增加的计算机库存公司捐款的慈善捐款对进行财产慈善捐款的S公司的股票的基础调整。
- 赋权区税收抵免
- 有关能源的规定
- 个人税收减免
- 临时救灾规定
其他奖励和税收抵免
- 该法案将2012年前的福利延长了一年,直至2012年底为止,用于雇主提供的收养抵免和收入免税
帮助。 - 该法案将雇主提供的儿童保育信贷的2012年前福利延长了一年,直至2012年底。雇主收到 税收抵免 最多可支付雇员育儿合格费用的25%,每个应纳税年度最高$ 150,000。